贞女

抉择 | 恶魔后花园 | 约 3886 字 | 编辑本页

开完县办会议,聂义峰一行人离开县委办公室,却听见城东南方向传来吵闹声,不知又出了什么事情。

李氏一族十来人聚集在龙官堂外,正与龙氏争执,原来是为了之前令聂义峰动了小心思的李向男退婚之事。与旧时空一样,必然还有一群吃瓜群众在旁边围观。

龙昺扶着一个有些驼背的老头,是龙昺的祖父龙贞,他对李氏一众开口道:“宋儒程颐有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如今未婚夫虽然辞世,然而女子一经订婚,即有守贞节之义。上门守节和未嫁殉夫乃本乎古礼、合于名教之行。岂有退婚之理?”

李氏的伯父李应雷自然不敢苟同,气急败坏地反驳道:“已婚之女,夫死,方可守贞。未婚而上门守节亦或未嫁殉夫之女子,不但不配称为‘贞女’,而且是不知礼制的淫奔女子。为成全你龙氏之理,我李氏就要背负淫奔的污名?”

此时围观群众中站出来一个老头,身穿葛布衣服,一看便是前朝的读书人,对李应雷拱手道:“老夫有一言,请容我道来。女子不待父母之命,自嫁之,是诚奔也。若父母所许之夫死,女子不顾自己而不再许他人,要么为之守贞,要么为之死节,是正重廉耻之防、守礼而忠实之人,为何要与无父母之命而奔者相比?郑注:男女有媒,往来传婚姻之言,及相知姓名,是引媒即相知名,受币即有交亲之意。《传》曰:‘六礼不备,贞女不行,此因夫在而然,若不幸而夫死,则固当奔赴矣’。”

此言一出,人群中便响起交头接耳的嗡嗡声,读书人带节奏的本事不是盖的。老头文绉绉地引经据典让不少围观群众啧啧称奇,看热闹看得津津有味,以至于连聂义峰、王兆敏一行人的来到都没有注意。

派出所所长谢亭封见双方争执不下,恐又起争斗,正想发声制止,却被聂义峰叫住,他也正觉得有意思,想看看这些人到底演的是哪一出,小声问道:“这人是谁?”

“黎敬,城里的大户,他三儿子黎民铎三年前刚中崇祯朝的举人,不过伪明的功名我们不认。”谢亭封答道。

片刻,又一青年人站了出来,面有微笑,缓缓道:“黎老先生所言差矣。男女之间没有自相婚姻的礼数,通过联姻与异姓联姻,严禁同宗通婚,是重廉耻之防,以免紊乱纲常。女子在闺闱,听凭其父母之许聘于人,而自已不参与,完全是女道而已。六礼既成,夫婿亲御授绥,母送之门,共劳合卺(交杯酒)而后为夫妇。若有一礼不备,婿不亲迎;或者无父母之命,女子不自往也。若还如此,则淫奔而已。女子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嫁,是六礼不具、婿不亲迎、无父母之命而奔者也。”

围观吃瓜群众觉得这人讲的也有道理,很快人群中的舆论又转了向。

“这又是谁?”聂义峰又问。

樊宏声答道:“此人名叫谢必晟,自幼失父,向来公正宽厚服人,处事平和而有手段,凡是义举无不亲自率先倡导,在本县小有名气。伪明雷州通判聂应井在此署任县令时,对他极为器重。去年遇大宋鼎革兵至,尤能镇定自若,城中安定尤赖此人。”

谢必晟的出现,令龙贞非常不悦,知道他又要来多管闲事,不屑道:“若秉性纯一者,其气清,其欲淡,其性厚而挚,其义严而笃,彼自守其贞一之性,不可以有二,是得阴阳之纯,合天地之正者,不可强人人而能之,而又岂得以其难能者为非礼哉?”

谢必晟面不改色,道:“阴阳配偶,天地之大义也。天下从未有过一出生就没有配偶之人。终身不嫁,是违背阴阳之气,损伤天地之和也。”

黎敬显然是守旧派的,见谢必晟言之凿凿,于是又加入了辩论,试图从礼仪上站稳脚跟,道:“假如夫婿守孝刚满,女子之父母使人请,夫婿不娶,是孝期刚满,心中悲伤未忘,不忍立即婚娶,而不是夫婿始终坚持前面的主张,不娶而想要其改嫁也。而后嫁之人,亦是嫁此夫婿也。如今议论之人,都以接夫为重,说什么尚未同房,却居住于夫家之室,事夫家之父母为无耻。婚礼成于纳征,其辞曰:‘吾子有命贶室某也。’既称之为室,何不居室之有?《礼记·曾子问》又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这里说了守丧期满,并未说到嫁,那么未娶而夫死,本来就可以‘齐衰’而祭奠。天下有不知道自己属于谁,而为之服‘齐衰’的人吗?”

注:

接夫:旧指夫死后妇女在家再招之夫。

纳征:即纳币。古代婚礼六礼之一。

齐衰:丧服名。为五服之一。夫为妻服齐衰一年。

“非也非也……”谢必晟笑了起来,道:“曾子问曰:‘婚礼既纳币,有吉日,婿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已葬,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其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也。’不敢娶而许诺,固齐可以嫁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夫婿有三年之丧,守孝期满而不娶,就可嫁之。孔子曰:‘不迁于祖,不袝于皇姑,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子氏之党,示未成妇也。’如果还没有成为妻室,就跟夫婿没有关系。”

黎敬心有不甘,反驳道:“《钦定义疏》案语曰:‘男未娶,女未嫁,总听命于父。’既然接受了前面的纳征,卜得吉日,使媒人告之成婚之期,而且同意婚姻,这难道不是父命吗?如果夫婿死而父命改嫁他族,也是父有二命,而女子守贞不嫁,亦是女固守初命,不能说只是以身许人。若女子果然贞烈,不听从后来的父命,立即服‘斩衰’奔丧,誓死不二,又何伤道义哉?”

注:

斩衰: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年幼时服从父兄,出嫁后服从夫婿。从夫,则始终服从于夫,父母之服也要为之下降;从父,则始终服从于父,而道义上比不上服从于夫。所以出嫁后,夫妇之道才完成,定亲则是父母之事,女子本来就不自知其身属于谁也。”谢必晟也不落下风,一词一句铿锵有力:“未婚而守节,从教化上说,就是不重廉耻,从哲理上说,就是不明大义;从婚礼上说,就是不按仪节;从女德上说,就是不知顺从。”

谢必晟的一番话驳得龙氏与黎氏哑口无言,又赢得围观群众阵阵喝彩,李应雷也投来了感激的目光。

聂义峰则是一肚子的鄙夷,虽然谢必晟敢于挺身而出主持正义,说的话像是在为李向男请命,但是这帮酸腐文人把女人当成物件一样摆布的心理令聂义峰十分不爽,早知如此,还不如让他们都死在鼠疫里。明代是历史上贞女比例最高的朝代,根据大图书馆统计的数据,明代的贞女占各种史书记载的四分之三以上。贞女行为不但“离经悖道”,而且蛊坏风俗。无论从社会学、伦理学或历史学上说,把毫无罪过的闺女处于无期徒刑(守节)或死刑(殉节)都是反社会、反科学的。在现今封建势力笼罩下的元老院,打算入贞洁祠或立贞节牌坊的人仍是趋之若鹜,移风易俗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聂义峰假装咳了一声,围观群众这才发现当官儿的全来了,众人不自觉地后退,让出来一条路来。

聂义峰道:“你们不问问小姑娘本人的意见么?”

众人面面相觑,自古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有自己决定的道理。

王兆敏知道澳洲人向来宣称“元老院治下人人平等”,石城地处偏僻,全境归化时间不长,加之前期忙于剿匪整顿治安,各项新政策的推行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任重而道远。

身为新任县长,他理所应当地站了出来,严肃道:“尔等且听好,伪明无道,我大宋元老院吊民伐罪,为民请命。今两广既定,凡事自有法度,我大宋治下人人生而平等。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李氏之婚姻怎凭尔等一席之言而定?再者,三礼有《周礼》,虽然未必是宋人尊崇的周公之礼,然而与《礼记》《仪礼》同出战国,实为周朝礼也。《周礼》媒氏掌管男女之判,难道不写禁止迁葬及嫁殇吗?怪哉!旧注云:“男女未婚者,有男死而女求归之,谓之嫁殇;若男女偕亡,而合两棺而葬之,谓之迁葬。”这堂堂典礼,条例清清楚楚。若室女求嫁与死者合葬,两禁俱犯,既违背名教,又无视典礼,且又犯三代先王所制禁例,是历求之而无一可者也。”

“后世女子不肯再受聘者,被称为贞女,道义上实在令人难安。未同床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世上又何必有男女之分?世人受伪明伪教蛊惑,甚至有人不问名而称寡、未迎亲而哭夫,违逆父母之命,往奔陌路之丧,以身殉之,竟然不知道这是非礼,伪明官府还表彰其邻里,以为是不一般的品行,简直是胡说八道!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过是枉增了几千万为贞节所贻误的怨鬼!”

王兆敏义正言辞地说着,聂义峰对此颇感惊讶,没想到王师爷也是个颇有些人道主义精神的人。

注:

媒氏:官名。掌管婚姻之事。

迁葬:特指成人鳏寡者生时非夫妇,死后迁往一处埋葬,算合婚。

嫁殇:谓男女夭亡后,生者为之议婚,嫁女而合葬之。

亲迎:旧俗结婚时新郎到女家迎娶新娘。

庙见:古婚礼,妇入夫家,若公婆已故,则於三月后至家庙参拜公婆神位,称为“庙见”。

小姑娘李向男的原型是《石城县志·列女》中的李氏:廪生龙昇妻李氏,邑贡生(李)应云之女,有异姿,素娴母训,归昇未几,值寇乱,昇遇害于合江。(李)氏不胜恸哭,欲殉无果。丁亥(李)氏为乱兵所执,至合江,逼其渡河,(李)氏忿曰:吾夫昔遭难于此,吾宁殉夫,岂甘受污耶?遂抱其两子投水死。丁亥年是 1647 年,此时李氏有两子,按明代土著十五岁出嫁,婚后 4 年育两子,估计丁亥年最小 19 岁,大的话可能二十几岁,所以设定 1636 年十一二岁左右。聂义峰见其貌美,所以动了小心思。

谢必晟也是《石城县志》的记载:谢必晟,邑庠生,七岁失怙,事慈母晨昏定省,自少至壮,无少怠。生平公恕服人,处事和而有办,凡属义举无不躬先倡率。郡别驾聂应井署县事,甚器重之,及遇鼎革,尤能镇定,城赖以安。一夕宴坐而卒,后子孙多列膠庠。